一、项目编号:N5110012025000193
二、项目名称:麻醉机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迈德泰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府河路二段8栋6楼603号
被投诉人: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新江路470号
被投诉人: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内江市西林新区星桥街256号
相关供应商:成都艾迪锐奥医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号1栋12楼1204号
四、基本情况
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麻醉机项目(二次)(N5110012025000193),采购日期为2025 年 09 月 15 日。
投诉事项1:★1.3.用于对成人、儿童和新生儿的吸入麻醉及呼吸管理。
投诉事项2:▲7.1.≥15英寸彩色电容触摸屏,显示屏可270°旋转,屏幕与麻醉机主机一体化内嵌式非外挂式设计,可同屏显示≥3通道波形,电容触摸屏,支持手势操作(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报告或说明书)。
投诉事项3:▲5.1.回路整体可徒手拆卸,一体化回路,回路整体可旋转;回路部件可以耐受≥134℃高温高压消毒以避免院内交叉感染;二氧化碳吸收罐,容积<1600ml(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报告或说明书)。
投诉事项4:▲6.2.容量控制(VCV)模式下,最小潮气量设置范围≤10ml,压力控制(PCV):5ml-1500ml(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报告或说明书)。
投诉事项5:▲6.4.可升级喷射通气功能,支持单频率喷射通气和高频叠加常频喷射通气模式或提供单机版设备(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报告或说明书)。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5: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内江市财政局
2026年0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