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财政局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政府采购网 2026-03-05 11:08:59

  本机关对2024年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服务项目(N5116232024000177)实施财政监督,发现中国共产党邻水县委员会宣传部存在未按照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之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中国共产党邻水县委员会宣传部进行整改。


邻水县财政局

2026 年 01 月 0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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