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1012025000480
二、项目名称:医疗辅助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皓雪智晶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18层6号
被投诉人:乐山市人民医院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惠安路639号
被投诉人: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乐高大道6号6幢智创SOHO A座三层至七层
四、基本情况
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乐山市人民医院医疗辅助服务采购项目(N5111012025000480),采购日期为2025 年 12 月 24 日。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未依法设置评分因素。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乐山市财政局
2026年0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