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4212025000103
二、项目名称:仁寿县环卫设施设备购置更新项目(垃圾收转运车辆)(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骏源环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七路126号附204号2层258号
被投诉人: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仁寿县文林街道建设路三段112号
被投诉人: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普宁街道嘉南路三段124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仁寿县环卫设施设备购置更新项目(垃圾收转运车辆)(二次)(N5114212025000103),采购日期为2025 年 10 月 30 日。
投诉事项:本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评分标准不符合“分值与量化指标对应”的要求。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略
仁寿县财政局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