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34112025000427
二、项目名称:机关数字档案室信息化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速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262号2幢4楼
被投诉人:中共凉山彝族自治州委办公室
地址:四川省西昌市三岔口南路88号
被投诉人:四川岳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777号1幢1单元12层1201号、1212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岳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中共凉山彝族自治州委办公室机关数字档案室信息化服务项目(N5134112025000427),采购日期为2025 年 11 月 03 日。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中采购服务名称为五节柜的服务内容要求第3项表面全自动脱脂、双面静电喷塑处理,防锈性能好,寿命长,采用国际品牌符合欧盟 ROHS 标准粉沫环保无毒环保健康。此要求不合理,具有差别性、歧视性、排他性要求,违背公开、公平原则。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已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凉山州财政局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