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政府采购网 2025-12-25 17:20:22

一、项目编号:N5111012025000142

二、项目名称:等级创建能力提升相关仪器设备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科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兴科中路3号3栋9层3号附13室

  被投诉人: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祥路中段1224号

  被投诉人:四川嘉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625号1幢12楼3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嘉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级创建能力提升相关仪器设备项目(二次)(N5111012025000142),采购日期为2025 年 09 月 18 日。

  投诉事项1:对评审结果中技术评审存在异议。

  投诉事项2:中标公司四川铭茹钛祥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投诉事项3:重庆博斯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应当视为无效投标,评审委员会评审失误。

  投诉事项4:本项目存在围标行为。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乐山市财政局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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