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政府采购网 2025-12-24 17:39:43

一、项目编号:N5105252025000223

二、项目名称:2025年古蔺彰德学校校舍改扩建设备设施采购项目-厨房设备(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鑫晖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渝南大道305号2幢16-9

  被投诉人:古蔺县彰德学校

  地址:古蔺县彰德街道金兰大道469号

  被投诉人:四川鹏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邻玉街道机场路146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鹏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古蔺县彰德学校2025年古蔺彰德学校校舍改扩建设备设施采购项目-厨房设备(二次)(N5105252025000223),采购日期为2025 年 09 月 19 日。

  投诉事项1: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采购包1:序号49,名称洗碗机。▲7传送方式:链自动传送,变频调速,平铺式网带(附实际使用图片或视频截图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9.具有双面检测窗口,出入口上下侧板均可拆卸(附实际使用图片或视频截图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12.餐具自动滑出,可不用人工抓取(附实际使用图片或视频截图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该洗碗机带▲项技术参数中,利用未有法律规定的(图片或视频截图)作为评分评审依据,不合理且不合法,存在针对性、指向性、限制性或排斥性。影响公平公正竞争权力,损害供应商合法权益,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以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2:第五章评标办法中评标细则及标准。采购包1:设计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符合采购需求的设计草稿(食堂平面图详见附件)进行评审,包括:水电布局图、整体三维效果图、平面图,以上三项内容完整、符合采购需求且每类图纸不低于6张得18分,每缺少一项扣6分,每有一项内容错误或者缺陷的扣3分,每项扣完为止。(内容缺陷或缺陷是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图纸不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设计内容不准确、关键尺寸遗漏;图面信息缺失;专业衔接冲突;水电管线碰撞;图纸数量不足;三维效果空间结构偏差、材质质感失真;比例、透视失真、光影逻辑错误、色彩偏差)。该项超出投标人专业技术技能的各项图纸,作为评分评审标准,不合理且不合法,影响公平公正竞争权力,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以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供应商。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古蔺县财政局

2025年12月08日


广告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