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政府采购网 2025-12-23 17:03:14

一、项目编号:N5105252025000253

二、项目名称:古蔺职高心理健康发展中心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天康健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双楠段30号

  被投诉人:四川省古蔺县职业高级中学校

  地址:古蔺县金兰街道青阳村三组222号

  被投诉人:四川中京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6号4栋1单元4层401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中京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四川省古蔺县职业高级中学校古蔺职高心理健康发展中心设备设施采购项目(N5105252025000253),采购日期为2025 年 08 月 01 日。

  投诉事项:中京成公司于2025年9月5日作出的《关于取消贵公司中标资格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通知》(以下称《取消通知》)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应予撤销。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古蔺县财政局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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