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172025000331
二、项目名称:迁建项目(一期)信息化系统等软硬件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穆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333号2栋1单元17层1701号
被投诉人:成都市郫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成都市郫都区郫筒街道望东路37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成都市郫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一期)信息化系统等软硬件采购项目(N5101172025000331),采购日期为2025 年 10 月 20 日。
投诉事项1:设备技术参数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多处要求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标志的检测报告,但无相关检测依据、无相关国家、行业标准。
投诉事项2:被投诉人在收到投诉人针对本项目的书面质疑后,未在7个工作日法定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并送达质疑供应商,构成明确且严重的程序违法。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成都市郫都区财政局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