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1012025000090
二、项目名称:虚拟现实教学中心采购项目(三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瑞昕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天府大道南段2034号4栋17楼1711号附136号(1704分割房号)
被投诉人:四川省乐山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
地址:乐山市中心城区米市巷46号
被投诉人:信瑞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高新区迎宾大道605号9楼1号
四、基本情况
信瑞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代理的四川省乐山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虚拟现实教学中心采购项目(三次)(N5111012025000090),采购日期为2025 年 09 月 18 日。
投诉事项:评审过程违反停止评标的情形,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应停止评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作出书面说明,但贵单位仍公示中标结果,涉嫌程序违法。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乐山市财政局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