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9012025000321
二、项目名称:艾滋病核酸检测系统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倍诺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555号25栋2单元6层11号
被投诉人:遂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遂宁市船山区通港大道66号
被投诉人:四川祥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遂宁市船山区遂州中路600号1层
四、基本情况
四川祥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遂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核酸检测系统采购项目(N5109012025000321),采购日期为2025 年 10 月 29 日。
投诉事项:不满意对质疑事项1的答复。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遂宁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