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高新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政府采购网 2025-12-16 20:11:45

一、项目编号:N5107862025000026

二、项目名称:绵阳高新区(科技城直管区)学校空调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乐至县潘承家用电器店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千业路144号

  被投诉人:绵阳科技城社会事业局

  地址:绵阳市高新区石桥铺东路2号创意联邦1号楼

四、基本情况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绵阳科技城社会事业局绵阳高新区(科技城直管区)学校空调采购项目(N5107862025000026),采购日期为2025 年 08 月 22 日。

  投诉事项1:本次采购活动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投诉事项2:评分细则及标准设置不合理,价格分未占主导,缺乏公平公正性,违背了政府采购的公平竞争原则以及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法规。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部分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绵阳市高新区财政局

2025年11月11日


广告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