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绵阳雅凡利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中坝镇宏安花园2栋1楼24号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绵阳雅凡利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梓潼县石牛镇复兴寺及清华村太阳能提灌站光伏发电项目(N5107252024000165)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本机关决定对绵阳雅凡利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2769.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梓潼县财政局
2025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