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政府采购网 2025-12-15 14:28:22

一、项目编号:N5107012025000207

二、项目名称:标识标牌及广告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绵阳卓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临园路东段68号1栋1单元11楼2号

  被投诉人:四川九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科创园区科技路79-9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九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绵阳市中心医院标识标牌及广告服务(N5107012025000207),采购日期为2025 年 08 月 25 日。

  投诉事项:四川九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标识标牌及广告服务”项目采购包1时,以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大于 2 个安装人员” 为由,判定我公司未通过 “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实质性要求和‘★’条款” 评审,该结论缺乏事实依据,对 “安装人员” 的认定标准违背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法定职业规范。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绵阳市财政局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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