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9212025000085
二、项目名称:遂宁市蓬溪县重点水域渔政执法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希创联达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7号楼C座6楼7号
被投诉人:四川益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五彩缤纷路1018号鼎盛国际银座公寓写字楼、商业第21层13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益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蓬溪县农业农村局遂宁市蓬溪县重点水域渔政执法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二次)(N5109212025000085),采购日期为2025 年 10 月 16 日。
投诉事项1:未依法设置采购需求的技术要求,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2:未依法设置评审因素。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蓬溪县财政局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