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7812025000170
二、项目名称:电教设备购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旭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城厢街道泗王庙巷28号
被投诉人:四川省江油市太白中学
地址:绵阳市江油市武都镇顺城路1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正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四川省江油市太白中学电教设备购置项目(N5107812025000170),采购日期为2025 年 09 月 24 日。
投诉事项1:未对质疑事项1进行全部的、正面的、明确的答复。
投诉事项2:使用具有唯一性的核心产品进行招标。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它补充事项
江财采〔2025〕161号
江油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