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882025000196
二、项目名称: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微微怡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梓州大道4333号2栋16层1604号
被投诉人:四川天府新区籍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四川天府新区籍田街道东街46号
被投诉人: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16层7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四川天府新区籍田街道办事处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N5101882025000196),采购日期为2025 年 10 月 22 日。
投诉事项:未依法设置评分因素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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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财政国资局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