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财政局关于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长宁县分中心2024年度考核结果公告
根据《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要求,2025年10月21日开始,长宁县财政局对宜宾市采购中心长宁县分中心2024年度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公告如下。
本次考核采取宜宾市采购中心长宁县分中心自查、考核组抽查和满意度调查相结合的方式,从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执行情况、采购执行情况、内部控制管理、从业人员素质、基础工作情况、资金节约情况、服务治疗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加分条件、否决条件等10个方面进行考核。
检查结果表明,2024年,宜宾市采购中心长宁县分中心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坚持依法采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计划和采购方式,采购程序比较规范,积极发挥了集采机构职能作用。但在采购文件编制、采购规模、采购平台操作、质疑处理等方面还存在不足,有待改进。
经综合考核评定,宜宾市采购中心长宁县分中心综合得分为93分。
长宁县财政局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