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集中采购代理机构考核结果公告
一、考核单位名称
大邑县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
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邑县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本次共对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邑县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度执行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情况,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内部管理监督制度建立情况,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情况,日常基础工作和业务基础工作情况,采购价格、资金节约率情况,集中采购机构的服务质量情况,集中采购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评价。
四、考核方法
本次考核采取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邑县政府采购中心)自评、县财政局监督考核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价。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邑县政府采购中心)在2024年度政府集中采购代理工作中,具备独立的开评标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具备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建立了内部互相配合、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内控制度体系,能够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积极协助配合财政监管部门处理投诉及其他日常监管工作。监督评价中发现跨区域和跨层级代理项目、本级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数量、依法设置评审因素、依法发布信息公告、项目执行效率等方面有待改进提高。
六、考核结果
经过综合考核评价,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邑县政府采购中心)评价级次为良好。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大邑县财政局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