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田坤契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田坤契在2024年至2025年特殊困难人群关爱项目(二次)(N5101062024000070)存在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 2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第十二条《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本机关决定对田坤契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成都市金牛区财政局
2025 年 12 月 0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