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机关对2024年至2025年德阳市罗江区城区、经开区及金山场镇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分类清运工作外包服务项目(N5106042024000016)实施财政监督,发现德阳市罗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存在未按照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本机关决定:责令德阳市罗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整改。
德阳市罗江区财政局
2025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