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巴州区财政局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政府采购网 2025-12-05 17:07:38

  本机关对巴州区四小教育集团陇桥校区(十二小)一体机采购(N5119022025000080)实施财政监督,发现巴中市巴州区第四小学校存在对供应商的询问、质疑逾期未作处理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三条“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三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之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巴中市巴州区第四小学校进行整改。


巴中市巴州区财政局

2025 年 12 月 0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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