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筠连县分中心
关于再次集中清退政府采购逾期未退还投标(履约)保证金的公告
各供应商:
为进一步规范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管理,优化营商环境,切实维护投标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我中心决定再次发布公告,对未办理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的企业进行集中清退办理。
一、集中清退办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二、清退办理保证金需提供资料
(一)投标保证金
1、《退还申请书》(格式自拟);
2、供应商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开户银行账号(如企业名称及账户变更或者注销的请提供变更、注销的相关资料);
4、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中标或成交供应商须提供);
5、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加盖公司鲜章。
(二)履约保证金
1、《退还申请书》(格式自拟);
2、供应商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开户银行账号(如企业名称及账户变更或者注销的请提供变更、注销的相关资料);
4、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中标或成交供应商须提供);
5、履约验收资料(因采购项目年代久远,无法出具验收清单的,可由业主单位作书面情况说明,并盖章))及履约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加盖公司鲜章
三、退款资料递交方式
请涉及的供应商持退款资料到我中心当面办理或将退款资料寄送至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寄件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筠连镇惠民街45-57号,邮编645250,联系人:何女士,联系电话:0831-7796680)。如果在此期限内仍不来退还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我中心将把滞留的保证金进行封存,并按有关规定处置。
特此公告
附件:企业名单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筠连县分中心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