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闵阳艳(专家证号:SC1515810)、刘飞(专家证号:SC1509963 )
二、 基本情况
经立案调查,评审专家闵阳艳、刘飞作为询价小组的成员,在四川省筠连县职业技术学校产教融合培训基地空调项目(编号:N5115272024000004)评审过程中,未严格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分别对评审专家闵阳艳、刘飞作出警告,罚款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评审意见无效且不得获取专家评审费1550元的行政处罚。
筠连县财政局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