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温江区 2024-09-19 00:00:00

一、项目编号:N5101152024000087

二、项目名称:常规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下称本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大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址: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388号8栋4层415号

被投诉人1:成都市温江区人民医院

  址:成都市温江区康泰路86号

被投诉人2: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E1区13楼(E8层)1-1-1303号

相关供应商1:四川紫蜂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址: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一段978号2栋1单元16层1606号、1607号、1608号

相关供应商2:四川医之康科技有限公司

 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昭觉寺南路170号1栋1单元6层602号

四、基本情况

      202465,本项目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采购人为成都市温江区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为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19日,本项目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79日,本项目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结果公告。 

      投诉事项1:四川紫蜂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对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中“▲3.2驻场工程师要求”响应中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投诉事项2:四川医之康科技有限公司在对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中的“具备完善的医疗设备管理系统”、“驻场工程师”、“专业工具及防护”以及“类似业绩”内容响应中涉嫌虚假应标。

      投诉事项3:本项目服务方案评分存在人为误判。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为: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一、二、三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决定:

驳回投诉。

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

2024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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