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5242024000110。
二、项目名称:2023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9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弘翌欣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润1路78号10栋6楼606号。
被投诉人:四川方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郫都区粮河路519号锦巷兰台11栋2106号。
四、基本情况
2024年5月14日被投诉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被投诉项目招标公告。2024年5月22日被投诉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被投诉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2024年6月3日被投诉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被投诉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2024年6月7日被投诉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被投诉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三次)。2024年6月25日被投诉人组织对被投诉项目的开标。2024年6月28日被投诉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被投诉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尚未签订被投诉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投诉事项一:被投诉项目中标方中仪医疗器械(四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仪公司”)在被投诉项目采购标5条技术参数涉嫌虚假响应,具体参数描述,第1条“工作条件及基本配件工作环境,温度0°至40°C,湿度15至95%,标配4个辅助输出电源接口”;第2条“▲1、全电子流量计(可直接设置氧浓度和总流量)”参数;第3条“可升级鼻高流量给氧功能,输出流速范围0-60L/min”;第4条“气动电控呼吸机,全中文操作和显示”;第5条“插件可在同品牌监护仪和麻醉机之间通用”。投诉人对中标方中仪医疗器械(四川)有限公司虚假响应以上5条参数提供了证明材料,材料有中标产品德尔格A300XL麻醉机的使用说明书、彩页、官网资料的截图(详见附件质疑函),而被投诉人对质疑的回复却遮遮掩掩,不提供证明材料,无理无据。
投诉事项二:被投诉人对招标产品参数没有严格审查,前期调研,致使该项目多次更新参数,使该项目延期。
投诉事项三:由于参加投标企业众多,被投诉人准备不充分,开标室小。现场混乱,非常不专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一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投诉事项二、三,受理后发现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叙永县财政局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