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042024000078
二、项目名称:2024年学校普通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希云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新通大道777号2栋1单元11楼1118号
被投诉人1:成都市锦江区教育局电化教育馆(以下简称“采购人”)
地址:成都市武成大街181号金山大厦
被投诉人2: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9栋1单元20层2015号
相关供应商:四川东山教学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山公司”)
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籍田街道蔡堰村二社
四、基本情况
2024年6月21日,项目发布采购公告;2024年7月16日,项目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四川东山教学设备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7月18日,投诉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024年7月30日,采购代理机构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
投诉事项: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东山公司提供虚假承诺、虚假材料以谋取中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查,投诉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事项。
成都市锦江区财政局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