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042024000052
二、项目名称:2024年智慧教育应用场景建设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鸿瑞铭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北大街88号1栋1单元附301号
被投诉人1: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9栋1单元20层2015号
被投诉人2:成都市锦江区教育局电化教育馆(以下简称“采购人”)
地址:成都市武成大街181号金山大厦
四、基本情况
2024年5月14日,项目发布采购公告;2024年6月6日,项目发布合同包1的中标公告,公告载明项目合同包1的中标供应商为四川云扬龙兴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6月11日,投诉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024年6月19日,采购代理机构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四川云扬龙兴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虚构内容,含有大型企业产品。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查,投诉人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且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本项目采购合同已经履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成都市锦江区财政局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