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觉县财政局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昭觉县 2024-09-18 00:00:00

昭觉县财政局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昭财采〔2024〕26号

一、项目编号:N5134312024000069

二、项目名称:昭觉县乡村振兴局火普、三河村农文旅融合发展照明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李大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科华北路65号四川大学科研综合楼(世外桃源广场)A座21层10-244号

被投诉人1:昭觉县乡村振兴局

    址:昭觉县新城镇人民路7号

被投诉人2:四川同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西昌市春城路中意广场F栋2楼

四、基本情况

四川李大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因对昭觉县乡村振兴局、四川同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昭觉县乡村振兴局火普三河村农文旅融合发展照明项目(项目编号:N5134312024000069)的质疑答复不满2024826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机关依法予以受理。2024年8月27日本机关向昭觉县乡村振兴局、四川同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分别另于2024年9月4日收到昭觉县乡村振兴局、四川同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情况说明及资料。本机关审查了该项目招标文件、答复资料、代理公司提供的四川李大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扣分项及投标文件,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已调查终结。

投诉事项1:违反评审规定,评标委员会并未按照招标文件进行评审。

投诉事项2:违反评审规定,评标委员会并未按照招标文件进行评审。

  • 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定:投诉事项1、2均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继续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如果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认为本决定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昭觉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昭觉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昭觉县财政局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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