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东县财政局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项目编号
N5134262024000056
二、项目名称
会东中学高中校区学生课桌椅等家具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1:成都祥和蓉泰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郫都区永宁西路119号
联系人:胡美蓉 联系电话:13088049716
被投诉人1:会东县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会东县鱼城街道金叶街46号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834-5422262
被投诉人2:四川丰翌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昌市大石板路61号(京东家电旁5楼)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834-7179623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4年6月26日,四川丰翌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2024年7月18日,四川丰翌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开标、评审,并于当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2024年8月5日,收到成都祥和蓉泰商贸有限公司的投诉书。
投诉事项1:“▲”条款证明材料要求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2:将国家强制性标准用于评分。
投诉事项3:该采购项目的评分标准中“项目实施技术方案、售后服务方案”评审因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投诉事项4:违规设置样品,以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供应商,样品的评审因素设置无法量化细化,属于没有具体判断标准的描述。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投诉事项1、3、4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予以驳回。投诉事项2成立,鉴于该项目已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部分履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投诉事项成立,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权利告知
投诉人对本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投诉处理决定书60日内依法向会东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投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会东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会东县财政局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