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县财政局终止投诉处理程序告知书
武财采〔2024〕61号
一、项目名称:飞龙镇污水处理站扩容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N5116222024000120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道佑开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武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安交投公路市政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四、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1:被该采购项目的评分标准中“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评审因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投诉事项2:“★”、“▲”条款证明材料要求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3:本项目综合评分分值设置分配不合理。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投诉处理期间,投诉人向本机关书面申请撤回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投诉处理程序。
武胜县财政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