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西门坝街 215号
被投诉人 1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曙光路 121号
被投诉人 2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星河街25号
四、基本情况
南充凯成商贸有限公司不服四川中联和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和广安市广安区西溪河幼儿园于2024年8月21日就西溪河幼儿园厨房设施设备采购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8月22日向本机关寄出投诉材料,本机关于2024年8月23日收到投诉材料并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利用依据已经废止标准做的检测报告排斥我公司及其他潜在供应商,对我公司实行差别及歧视待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投诉事项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合同已履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相关规定,决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