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122024000185
二、项目名称:龙泉驿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一宇川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小桥子街八号
被投诉人1:四川龙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盛邦街88号“汇锦广场”C座910号
被投诉人2:成都市龙泉驿生态环境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鸥鹏大道188号
四、基本情况
22024年7月9日,被投诉人1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024年7月2日,被投诉人2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成交公告.
投诉事项1:采购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决定:驳回投诉。
成都市龙泉驿区财政局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