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2024年大邑中学官渡分校厨房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安逸航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武胜县沿口镇武啤路20号
被投诉人:四川中鑫诚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69号1栋(新希望国际B座)16层1609号
相关供应商:成都新邑航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温江区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金马街道永科路555号8栋1单元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不服被投诉人于2024年7月2日就“2024年大邑中学官渡分校厨房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编号:N5101292024000080,以下简称“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7月4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7月9日向广安逸航科技有限公司发出《大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补正通知书》,于2024年7月16日收到补正并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成都新邑航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产品双头矮灶(燃气具),品牌:新邑航,型号:SPTT30/60-A,制造商为:成都新邑航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产品型号SPTT30/60-A的双头矮灶(燃气具)未在中国能效标识网站备案,属于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产品。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认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人投诉事项。
大邑县财政局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