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定县财政局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泸定县 2024-09-12 00:00:00

泸定县财政局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项目名称:

泸定县2024年防汛物资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N5133222024000053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厦门金海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集美区软件园三期F02栋604-2

被投诉人1

泸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泸定县泸桥镇红军路302号

被投诉人2:

四川恒润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西一段2号附7号(高升大厦)803、804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4年6月20日,泸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四川恒润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泸定县发展和改革局泸定县2024年防汛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024年7月17日,泸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四川恒润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案涉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四川鸿锦盛博商贸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8月6日,已暂停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1:

本项目招标文件设置了不合理、不合法的第三方检测报告要求,并以此设置高分值进行评分。

投诉事项2:

被投诉人的质疑答复内容均未依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五条第三项规定作出质疑答复,所有的答复内容均未提供事实依据,未能说明其答复事实,依法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六的规定予以处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不成立,投诉事项2不符合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泸定县财政局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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