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叙财采〔2024〕112号)

叙永县 2024-09-12 00:00:00

一、项目编号:N5105242024000152

二、项目名称:叙永职高图书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三台县李忝龙二手车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三台县潼川镇五里梁村一组

被投诉人1四川省叙永县职业高级中学

地址:叙永县叙永镇丹山路501号。

被投诉人2四川汇诚达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未来大道二段8号万诚国际1区4楼。

四、基本情况

202474被投诉人2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被投诉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2024711被投诉人2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被投诉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2024年7月16日被投诉人2组织对被投诉项目的开。2024717被投诉人2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被投诉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2024719签订被投诉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

投诉事项: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未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评审;严重影响本次的中标结果;使投诉人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现依法对你单位提起书面质疑。

投诉事项磋商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电子书籍第6★、第7★条将以不合理要求作为评审细则及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二十条之规定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对待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被投诉项目对于样品的标准和要求表述不明确,不准确,严重影响评审结果,属于磋商文件出生重大缺陷。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一成,但不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投诉事项二、三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叙永县财政局

                                                        202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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