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阳区财政局责令改正通知书(恩财采【2024】36号)

恩阳区 2024-09-11 00:00:00

巴中市恩阳区财政局

责令改正通知书

当事人: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恩阳分局

 址:巴中市恩阳区置信舜联大厦16楼

 单位采购项目一:巴中市恩阳区2022年度土地卫片执法采购作业单位(第二次)(项目编号:N5119032022000016中,未按规定设置评审因素;项目二:巴中市恩阳区代农业产业园环线道路风貌提升方案采购项目(项目编号:511903202200119)中,未按规定设置评审因素的问题,其行为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款之规定对你单位作出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处理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及时整改,确保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并在收到本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整改情况报送至巴中市恩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特此通知  

                        巴中市恩阳区财政局

2024910

广告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