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项目名称: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采购(第二次)
项目编号:N5111292024000043
投诉人:武侯区汇鑫优品百货商行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星空花园B-8-101
被投诉人1:沐川县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沐川县沐溪镇中桥街黄角巷28号
被投诉人2:四川九载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青衣路33号新业中心写字楼18楼5-1号
相关供应商:无
武侯区汇鑫优品百货商行因不服四川九载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就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采购(第二次)(项目编号:N5111292024000043)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7月28日向我单位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书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之规定,本机关于7月29日向投诉人发出补正通知,于7月31日收到补正文件,经审查投诉事项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8月1日,本机关分别向沐川县残疾人联合会、四川九载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采购文件综合评分明细表中产品配置,性能技术扣分分值之和与总分不等。
投诉事项2:评审标准未客观、量化,没有明确,给与评标委员会成员较大自由裁量权。
本机关决定:投诉事项2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予以驳回。投诉事项1部分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规定,投诉事项1部分成立,不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沐川县财政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