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民康医院:
根据《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南财采〔2023〕5号),我局对你单位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南江县民康医院心电图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档案管理不规范。
二、政府采购内控制度不够完善,未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要求制定政府采购内控制度。
以上问题事实有财政检查工作底稿等材料证据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我局责令你单位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改,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政府采购业务学习,加强内控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在收到本通知书10日内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局。
南江县财政局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