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财政局责令整改通知书(南财采〔2024〕42号)

南江县 2024-09-10 00:00:00

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南财采〔20235号),我局对你公司代理的南江县集州中心卫生院购置全数字彩色超声诊断系统设备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该项目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未发布成交通知书。

以上问题事实财政检查工作底稿等材料证据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我局责令你单位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改,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政府采购业务学习,加强内控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在收到本通知书10日内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局。

南江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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