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伊然智慧(成都)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太升北路64号
被投诉人1:成都市龙泉驿区教育局
地 址:成都市龙泉驿区东街92号
被投诉人2:成都市龙泉驿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
四、基本情况
2024年7月2日,被投诉人2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2024年7月25日,被投诉人2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合同包2中标供应商为:成都伟航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事项:1:被投诉人未依法确定采购需求,需求描述不清晰、不完整、有歧义;2:被投诉人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3:被投诉人未按规定设置评审因素,将与采购需求无关和应当作为资格条件的“业绩”设置为评审因素。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决定:驳回投诉。
成都市龙泉驿区财政局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