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一宇川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充市嘉陵区小桥子街八号
被投诉人1:四川龙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盛邦街88号汇锦广场C座910号
被投诉人2:成都市龙泉驿区生态环境局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欧鹏大道188号
四、基本情况
2024年7月4日,被投诉人1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024年7月8日,被投诉人1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更正公告;2024年7月16日,被投诉人1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成交供应商为四川长青松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事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作为评审因素。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决定:驳回投诉。
成都市龙泉驿区财政局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