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5242024000153。
二、项目名称:叙永职高护眼灯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武候区汇鑫优品百货商行。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星空花园B-8-101。
被投诉人1:四川省叙永县职业高级中学校。
地址:叙永县叙永镇丹山路501号。
被投诉人2:四川汇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未来大道二段8号1号楼1203号。
四、基本情况
2024年7月3日被投诉人2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被投诉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2024年7月9日被投诉人2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被投诉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2024年7月15日被投诉人2组织对被投诉项目的开启。2024年7月15日被投诉人2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被投诉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被投诉人1尚未与成交供应商四川快小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被投诉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投诉事项一:招标文件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二:招标文件评审标准未细化、未量化,没有具体明确判断标准,给予评标委员会成员较大自由裁量权。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一、二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叙永县财政局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