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松财采〔2024〕10号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四川派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韦家碾一路118号2栋540号
二、基本情况
经查,四川派柯科技有限公司在松潘县应急管理局松潘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救援装备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N5132242024000061)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及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四川派柯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089.50元的行政处罚。
松潘县财政局
2024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