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32012024000061
二、项目名称:马尔康镇阿底村农田灌溉饮水设施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道佑开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武候区二环路
被投诉人1:马尔康镇人民政府
住所地:马尔康市马尔康镇
被投诉人2:四川大纵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地:成都市武候区武兴路
四、基本情况
四川川道佑开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不服四川大纵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就《马尔康镇阿底村农田灌溉饮水设施项目》(项目编号N5132012024000061)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7月30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2024年8月1日收到。本机关已于2024年8月1日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 1:
投诉事项 2: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投诉事项1-2不成立,予以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