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成都市市本级 2024-09-06 00:00:00

一、项目编号

N5101012024000796

二、项目名称

成都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人防标识标牌制作安装(二次)采购项目(下称本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勇争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学海路39991单元1012

被投诉人1成都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下称采购人)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737

被投诉人2四川蜀理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下称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中铁西城写字楼4865121201

四、基本情况

2024620日,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本项目采购公告。72日,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了采购活动,共11家供应商递交了响应文件。75日,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成交公告,成交供应商为四川九州鼎立广告策划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成都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诉事项:本项目“人员配置”评审项存在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的情形。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现有证据材料,投诉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决定:驳回投诉。

                                     成都市财政局

                          202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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