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上海维塔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258弄27号301座
被投诉人1:中国共产党成都市委员会宣传部(下称采购人)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
被投诉人2: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下称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666号1栋9层10号(花样年福年广场)
四、基本情况
2024年6月12日,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本项目采购公告。7月2日,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了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包括投诉人在内共5家供应商递交了响应文件。7月5日,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成交公告,成交供应商为成都全搜索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投诉事项:1.被投诉人对因系统问题无法提交报价的供应商以“超时报价”为由评为符合性不通过,构成程序和实体双重违法;2.评审小组未能履行审核投标文件的职责义务,构成评审程序和实体双重违法。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现有证据材料,投诉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2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决定:驳回投诉。
成都市财政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