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编号:
二、 项目名称:
三、 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麒裕康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洪山路28号1栋2单元702、703、704号
被投诉人:四川联晟致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W3区21楼8-1-2102号
相关供应商:成都天创科林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住所地:成都市金牛区交桂一巷11号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4年6月13日,四川联晟致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四川省锦江监狱罪犯医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1084)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截至2024年8月26日,本项目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投诉事项1:我公司提供的业绩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公平评审认定。
投诉事项2: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
五、 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投诉事项1-2均不成立,驳回投诉。
四川省财政厅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