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觉县财政局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昭财采〔2024〕24号
一、项目编号:N5134312024000050
二、项目名称: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2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川之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119号综合楼4楼23号
被投诉人1:昭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凉山彝族自治州昭觉县大平巷昭觉县人民医院西南侧约240米
被投诉人2:四川远华志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月海路一段16号综合楼B区正祥国际八楼10-12号(仅用于办公)
四、基本情况
四川川之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因对昭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远华志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项目编号:N5134312024000050)(包2)的质疑答复不满,于2024年8月22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2024年8月27日本机关向四川远华志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昭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分别另于2024年9月2日收到四川远华志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昭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情况说明及资料。本机关审查了该项目招标文件、答复资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已调查终结。
投诉事项1:
本包中标公告更正为废标,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决定不合理。
- 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定:投诉事项1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维持本包中标供应商的评审结果,继续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如果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认为本决定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昭觉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昭觉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昭觉县财政局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