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6812024000067
二、项目名称:广汉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城区学校能力提升项目教学仪器等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杰阳弘毅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工业园区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广场(锦华)F座5层
被投诉人:广汉市教育和体育局
地 址:广汉市雒城镇万寿路三段69号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4年5月28日,广汉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布广汉市教育和体育局广汉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城区学校能力提升项目教学仪器等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2024年7月10日,开标、评审。2024年7月11日,发布结果公告。2024年8月6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截至2024年8月21日,合同已经履行完毕。
投诉事项:
1、第三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40、智慧黑板-▲6.整机厚度小于70mm,中间区域为LED液晶显示屏幕。(提供带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或检验或测试)报告复印件佐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明确检查报告内容,检测、测试内容。
2、第五章评标办法-非“▲” 号技术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扣0.05分,最多扣15分,扣完为止。非“▲” 号远远不止300条,未细化理化评分标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四项规定,本机关决定:投诉事项1不成立,驳回投诉;投诉事项2成立,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履行完毕,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广汉市财政局
2024年9月4日